依照《民办扶直推进法》《自力学院配置与治理措施》(扶直部令第26号)等相关划定,经考核,拟照准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变动举行者,现给予公示。
举行者由“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普德鸿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变动为“北京中医药大学、河北美华扶直文明进展有限公司”。
公示时候为年1月19日至2月2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动存在贰言,可经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的方法实名响应。咱们将对相关题目举行调稽核实,并为响应人守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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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直部进展计议司
年1月19日
转载自:扶直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