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委属(管)医院,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山医院,首批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综合类)牵头和主体建设单位,国家区域医院。
医院是国家首批临床药师培训基地,自年开始开展临床药师培训工作。年我院获首批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临床药师师资培训中心。根据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关于进一步开展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的通知》(临药发[]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年度我院拟面向全国招收临床药师规范化师资培训学员。具体报名要求详见“年度医院临床药师师资培训中心招生简章”。
临床药师师资培训中心招生简章
医院临床药师师资培训中心现有心血管内科、抗感染、抗肿瘤、妇产科、内分泌科、儿科、呼吸内科、ICU、神经内科、消化内科10个专业。根据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临床药师师资培训招生要求及我院具体工作安排,年度计划招生临床药师师资培训学员10人。
一、招生对象条件
临床药师师资培训学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1.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且具有西药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2.已完成临床药师培训基地一年期临床药师专科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在医院从事临床药师工作6个月以上。
二、招生要求
1.年龄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自愿从事并热爱临床药学工作,能坚持正常的带教和临床实践工作;
2.学习态度端正,心理素质好,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3.单位推荐与自愿报名相结合。
三、招生流程
(一)招生报名
1.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布日起至年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下载并填写《医院临床药师师资培训中心学员报名表》(附表),与身份证、第一学历/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临床药师专科培训证书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qlyyyxb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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