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教学站点、同学:
近年来,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立足教育质量提高,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各项经费投入不断增加,加之人员经费、物价水平提升,办学成本不断增加。为促进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生均培养成本的情况下,现就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标准提高元/年,即由现在的2元/年调整到元/年。特此通知!
山东中医药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