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医院(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北区、山东医院)是一所集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治未病为一医院。年7月经山省卫生健康委批复由山东省妇幼保健院托管,医院秉承以“发展中医药事业,保障妇女儿童健康”为方向的建院宗旨,坚持以中医中药为主,中医辨证与西医辨病相结合,全心全意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医疗保健服务发展之路。现占地15亩,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编制床位张。在职职工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2人、副高级职称15人,中级职称81人,博士6人、硕士77人。目前,已开设中医(内科、儿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治未病门诊、针灸推拿、疼痛诊疗门诊、儿童保健、预防接种、儿童体智发展中心、儿内、儿外门诊、消化内镜中心、盆底诊治与产后康复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10余个特色科室,开放儿内科、中西医结合儿科、消化内科、中医综合内科4个病区。其中,中医学科是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妇幼保健中医适宜技术(专病-不孕不育)”培训基地、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经验传承研究推广基地和山东中医药学会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专委会挂靠单位;妇女盆底功能障碍诊治中心是山东省唯一的国家级盆底功能障碍防治工作质量控制中心;儿童保健是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儿童体智发展中心是山东省首批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人,其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13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32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所应聘岗位必要的执业资质;
4、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年6月22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年6月22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年6月22日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我国驻外机构的有关证明材料;
6、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根据鲁人社字〔〕44号文件的精神,应聘人员因受疫情影响暂时不能提供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执业证的,可做出个人承诺,先报名应聘,后续在医院提供,未按照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的应聘人员,医院将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