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通州一家药店在醒目位置张贴着“实名制买药”的相关告示。本报记者蔡代征摄
本报讯(记者孙乐琪)2月11日召开的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强调,药店实行实名制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等药品。在昨天举行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药监局副局长唐云华透露:疫情期间,市药监局将持续加强对药店、药品的监管,督促药店对购买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的消费者进行实名登记,建立日报制度,相关信息纳入社区防控工作。
唐云华介绍,市药监局将督促药品经营场所做好自身防控措施,包括加强对经营场所环境的消毒,加强对药品储存和销售条件的管理,对入店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引导有发热、咳嗽症状的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督促药店做好服务引导工作,做好用于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的咨询服务。药店对到店购买用于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的消费者须详细询问,进行实名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药品使用者症状等,并建立日报制度,相关信息纳入社区防控工作。
市药监局还将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督促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药品管理法落实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严把产品检验关,加强对医疗器械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和有关质量规范管理要求。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抽检,并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企业的进货渠道、购销记录、储运条件等加强监督检查。同时,市药监局还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共同打击非法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以及虚假宣传、破坏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探访
多数药店已落实个别药店未执行
“实名登记台账”将成市场监管检查重点
本报记者昨天下午现场探访发现,实名登记购买退烧止咳药已开始在本市药店执行,一些地区甚至自创了“无接触”填表小程序,但仍有个别药店不用登记,依然可以买到退烧药。下一步,药店的“实名登记台账”将成为近期市场监管部门检查的重点之一。
详细备案社区根据登记回访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南沙滩的医药馆,当得知记者想要购买退烧药时,工作人员表示购买此类药物,需要实名登记。
在药店门口的收银台前,放着一摞打印着表格的A4纸,上面已经登记了五六个买药顾客的信息。记者注意到,购买的药品大多是含有布洛芬成分的退烧药。“这次比较严格,需要将姓名、住址、电话号码以及身份证号详细备案,甚至还会对近期是否有发烧等情况进行备注。”工作人员耐心地向记者解释,他说这也是上级单位对药店的要求。“每天登记的表格我们都要上交的。”工作人员提醒,社区会根据登记的电话号码进行回访。
想要最大限度切断传染源,就必须加强发热人员监测筛查。本市目前加强药店管理,从中寻找发热人员,建立日报告制度。按照市药监局的要求,药店的药师首先要发挥好职责,做好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的药学咨询服务。药店对于到店购买用于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的消费者,要详细询问,并进行实名登记。登记的内容需要包括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药品使用者症状等信息。
小儿糖浆类药品也包括在内
位于东四南大街的永安堂大药房实施无接触购药,顾客需在门口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