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采是指药品集中采购。医院药品采购并非直接联系企业,而是将需求的数据报送到省平台(或市平台),省平台采用一定的模式(比如招标)统一集中采购,希望借此采购到在符合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价格最低的药品。
利用省市平台进行集中采购的设想是好的,但在执行过程中平台仅作为信息撮合的角色出现,医院的需求进行有效的整合,也没有对药企的价格进行动态的监督,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医院报的需求最终没有实现,即带量采购并没有兑现承诺的数量;药企在进入平台时付出成本,出现了价格越招越高的情况。
省市平台只能实现集中采购,并未真正的带量。针对省市平台未能有效的发挥作用,国家层面在4个直辖市和7个省会城市实施带量采购。带量采购是相对于集中采购而言的,指的是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开展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明确采购数量,让企业针对具体的数量报价。医院上报的数量执行,企业只有大幅降低价格才能中标。企业一旦中标,就一定可以获得对应数量的订单。带量采购由于能够确定数量,杜绝暗箱操作,企业根据自己的生产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权衡相应的策略。
带量采购深刻的改变了医药企业的销售行为,企业将从灰色的销售方式中解脱出来,将精力和资金投入到研发和提高生产质量上去,从而带量采购可以从整体上提高我国医药产业的生产水平。
随着纳入带量采购药品数量越来越多,对于企业来说,高毛利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对于个人来讲,能够以更低的价格获得质量和安全可靠的药品,是件好事。
带量采购中标产品由于销售价格大幅降低,不少人担心企业会降低药品的品质。尽管带量采购价格下降主要来自于销售环节的销售费用,但也不排除部分企业在生产成本方面“下功夫”,建议监管机构加大监督力度,不仅在药品检验方面从严要求,也要加大对生产过程的飞行检查,必要时增加相关人员驻企业监督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