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内需特事特办也应有程序
扩大内需是中央国务院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重大决策。而出台“十大措施”斥资4万亿元的计划更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引起相当关注。来自媒体信息显示,各地为着争取项目,近日纷纷派员涌向国家发改委进行申报。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11月13日云,由于时间紧,对于项目将“特事特办”,以加快审批速度,但是基本的程序绝不会放松(见《新京报》2008年11月14日)。 “特事特办”是改革开放时期深圳宝安的官员工作新作风。数十年间,“特事特办”已一纸风行,国人耳熟能详。对于从计划经济走过来的人们而言,“特事特办”是提高工作效率的一个象征。确实,改革开放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遇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假若都按照往昔习惯思维,慢吞吞办手续的话,那么,既浪费时间,也可能会造成错失时机。 但是,一旦监督不到位,规范不到度,那么,“特事特办”也会成了某些人们乱办事乱决策的代名词。“特事特办”在人们心目中无非是要越过乃至简化程序。当然,在不违法违规的前提下,简化某些繁琐程序是必要的。但是,为着“特事特办”而把必要的程序踢开一边,带来后果恐怕也是可想而知的。 在人们之前,对打着“特事特办”旗号的项目已有诸多教训。比如,早些年江苏那个“铁本”项目,就是“特事特办”的典型。相关人员为着规避上级监管,越权把土地项目分拆开来上报,既使国家52亿资金付之东流,也毁坏了大片农田。早些年湖北省某个地级市市委书记“特事特办”开口就为某个老板的项目减免了1.3亿余元的土地出让金,开发商一下子给这位书记送上12万元。人们说“特事特办”成了某些官员腐败的幌子不是没有理由的(见《扬子晚报》2007年9月13日)。 在扩大内需的工作中之所以要警惕“特事特办”变味,既有着此前一系列教训,也由于时下某些官员的“*绩冲动症”。确实,拉动内需既是中央应对金融危机的决策,也是广大公众期盼。对某些官员而言,恐怕还有一个为人民建功立业的时机。某些官员为着“*绩”需要,往往钻“特事特办”的空子,以“特事特办”为由越过程序,逃避公众和相关部门对项目的监督。在这样的“特事特办”之下,恐怕往昔那种“项目上去,干部倒下”的怪象又会死灰复燃。 人们知道,法治特点是依法限制官员,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让权力接受社会监督。因此,对“特事特办”需要有理性看待,更需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依法办事的规定。 令人欣慰的是,为规范中央投资资金使用问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任穆虹14日指出,国家发改委已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制定并印发了紧急落实新增1000亿中央投资的工作方案,在此方案中明确了资金的投入方向、安排的原则、建设任务的分工和责任、工作的程序和各项管理的要求。包括什么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比如“两高”行业、产能过剩行业不许干,**机关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不许干。此外,国家发改委还要求所有项目必须严格遵循规划、计划、项目审核、用地管理、环境评价、决算验收等建设管理的程序,这个过程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见新华2008年11月14日)。这说明,国家发改委所说的“特事特办”只是针对提高部门工作效率而言,决不是松弛监管制度。法治,不仅是针对平时工作,特急时候同样不能忽视抛弃。扩大内需事关亿万人民的生产生活,关系国家未来经济走向,更需要坚持法治精神,不能因为特殊情况,就对“特事特办”变味曲解。(亦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