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5日讯(记者徐自立马先震)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日前发布了江西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编号:樟药监经号)。其中,行政处罚决定书(樟药监药品经营罚02号)显示,江西九州医药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经营的“小通草”不符合中国药典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年修订)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江西省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因江西九州医药有限公司经营劣药,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5元。
江西九州医药有限公司座落江西省樟树市,位于福城医药园区,公司创建于二00四年十月,占地面积m2,是一家首批获得国家GSP资证的新型民营股份制医药物流配送企业。江西江中医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1%。江西江中医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润江中